說明:
一、近日媒體報導,本市小港區漢民路有學童突然從車陣中鑽出,並快速穿過馬路,因民眾車速不快,幸未釀成事故傷害(新聞連結:https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240502/2730524.htm)。
二、上開案例指出,該名學童係從路段中(違規跨越雙黃線)及車陣中穿越道路,讓對向來車無法預判有行人穿越即時反應剎車,是不正確且違法之行為。
三、請貴校向全校學生加強宣導行人穿越道路安全規則:
(一)過馬路時應走行人穿越道(枕木紋或斑馬紋行穿線),不從路段中或車陣中直接穿越。
(二)道路中劃設有雙黃線(分向限制線)、分隔島、護欄、三快車道以上之路段,行人禁止穿越。
(三)過馬路時不奔跑、不聊天、不嬉戲,應左右擺頭仔細察看,確認無來車再通過。
(四)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3款,行人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,處新臺幣500元罰鍰(未滿14歲得處罰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)。